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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聘教师入职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12-09-19  浏览量:

opta足球数据中文版人力资源处

关于做好2012年度新聘教师入职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湘高培函[2012]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于近期举办新聘教师入职培训,并统一参加由湖南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对象

2011年9月份以后入职的新聘教师;其他教师和访问学者可选听部分专题。

(二)培训时间安排

2012年9月下旬—11月上旬的双休日及晚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科目

1.高等教育理论。根据教育厅要求,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进高校教师均须参加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入职培训与所有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业务素质培训。共设置校情介绍、中国传统文化、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教学的境界与艺术、教学方法与教学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国家科研项目体系及与科研成果申报指导、国际交流及外事纪律、心理调适等多个专题讲座,协助教师熟悉校情、提高教学水平和提升科研能力,及早融入学校的发展建设之中。

3.考核与考试

(1)日常考核:为强化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将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无故缺勤次数2次以上人员不得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

(2)统一考试:集体报名参加2012年度11月上旬举行的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全省考点均在湖南师范大学。

(3)撰写论文:《高等学校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课程须各撰写小论文一篇,具体要求由授课老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须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4)综合考核:日常考核结果和论文评分将反馈至各个单位,作为新进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10]154号)精神,2012年度岗前培训班的收费标准为485元/人(包括培训、考务、教材三项费用)。经学校研究,培训费180元/人由学校负担,其余305元/人由参加培训教师负担(考务费160元、教材费145元,学校代收代缴)。

(二)资料报送

各单位人事干事须在2012年9月19日将以下材料统一交送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

1.《2012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OA发至人力资源处李芬;

2.考务费和教材费;

3.一寸彩照二张。

(三)其它

1.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3年3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除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外,另需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尚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教师,请与人力资源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822883),参加相应培训和考试。

2.请各学院将本通知印发给每位应参加培训的教师。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全身心参加岗前培训。同时请各学院按《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湖大人字[2005]10号)要求,为新聘教师确定一名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的传、帮、带。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新进教师参加培训及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3.为便于及时传达有关培训信息,我处建立了一个教师交流QQ群(号码238051328),欢迎参加培训的教师实名加入。

联系人:李芬 联系电话:0731-8882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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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opta足球数据中文版2012年新聘教师入职培训报名表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